《离歌》 一、碧玉碎 昔时天佑盛世,歌舞昇平,政通人和,百姓安居,帝京夜街人声鼎沸,花灯似海,烛影如梦。放眼望去,灯火通明,比天上星河更为耀眼,千万繁星亦不及大懋国都的光芒。 风离,周朝歌,高雨霽。潘安貌,子健才,人们皆道是「帝都三辉」,集万千光华于一身。 月下共坐画舫出游,任由画舫顺流而行,设宴行乐,彻夜把酒言欢,直到他们兴尽而归。 月光轻泻,水波淡影忽隐忽现,唇角浅笑如勾,美姿顏,墨发随风而舞,衣裳猎猎狂歌,一如他们肆意的青春,世人有幸目睹其风姿,莫不惊叹。 那时候总有芳华少女用荷叶摺叠成一隻隻小船,在上头置放一支蜡烛,在河畔撒下漫天花瓣,落花似雪,浮于水上,与小船随波逐流跟上他们的画舫,河面一片光色,盛载着一朵朵艷丽的梦火。 风离吹得一手好簫,他周朝歌最擅长琴艺,独独高雨霽不擅音律,每当他与风离琴簫合奏,雨霽总是显得鬱闷,只好灌几口烈酒,扯大嗓门大声高唱几句应景应景,声音响彻江河两岸。一开口也不知吓坏多少禽畜,与他轻柔的琴声跟风离悠远的簫音凑在一起,尤其显得突兀。 不过高雨霽倒是剑法卓然,半醉半醒,玉山倾倒,挽剑风流。 那正好是懋朝的晚盛时期。 早在懋国尚未征南统一,他们周氏先祖已经是开国皇帝临风的暗卫,灭去南方的玄国后,天下一统,临风皇帝亲封他们周家先祖为三宫总管,主管宫内事务,官位世袭。周朝歌自小就被教导成为懋国皇室的死士,十岁开始便随父亲周永夜入宫侍奉懋帝左右,记得过约十二岁的时候,统领三军与契丹族对抗的瑜王终于将契丹人赶回去大草原,收復懋国所有被夺的失地。 那一年,懋国帝君易改年号,以「天佑」取缔原来的「燕云」,喻意天佑大懋,一扫先代几位皇帝积弱的颓风。 契丹族大举进军中原的时候他才不足五岁,由宫外到宫内,帝京都有一种沉重的抑压感,因为契丹人实在来得太快太猛,不消十天懋国便连失两座城池,太子承恩亲自领军,终究无功而回,于是懋帝亲自下旨召十皇子瑜王上京,亲封驃骑大将军。 瑜王封王以后便间居江南领地,不似其他王爷入朝为官,懋帝一直也在冷落他,别人都道圣上是因为瑜王母妃出生寒微,所以母子俩才不受懋帝宠爱,直到瑜王被懋帝点名出战契丹,眾人才对他刮目相看。 瑜王行军也快有十年,出征的时候是俊秀青年,再回来时已经满面风霜,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痕,由右额去到左唇角,可这样的瑜王并没有让人感受到一丝戾气,唇畔带笑的他看起来就是和蔼可亲。 他有一双明澄明清澈的眼睛,眼波流动,宛若夏日清泉,不见机心,不见阴沉,独有那种轻淡的温柔,彷彿看穿了红尘俗世。 御书房里,朝歌低首为懋帝磨墨,懋帝淡淡开口问瑜王:「皇儿,你有什么想要?」 瑜王必恭必敬地道:「儿臣什么都不想要,儿臣只想赶在来年桃花盛开之前回到江南。」 「江南……那儿有人在等你吗?」 「是。」 懋帝浅叹一声,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惆悵:「皇儿,你这样,不就是恨着朕吗?」朝歌闻言身体一震,差点就将墨都给磨御案来,高高在上的懋帝何曾有过如此软弱的一面? 懋帝忽然有些疲惫的笑了,「大臣都道你纵情歌舞,常流连于花街,不能担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可是在你的封地一直政治清明,未曾有过官员贪赃枉法,你啊……你的才华,朕是你的父亲,怎会不知道?你的要求,朕恩准。」 「谢父皇。」瑜王眼中有着掩不住的欣喜和盼望。 懋帝起身走到瑜王身边,像安抚孩子般摸着他的头,声音很悠远,「从前天下七分,南方玄国与我们懋国不相伯仲,可怜玄哀帝太执着于皇位,处处对功高的四子映鸞赶尽杀绝,终落得国破家亡的下场,否则天下是否归于我们宋家所有亦不可知。皇儿,朕并非玄哀帝,而你亦非映鸞,我只希望你能明白,朕一直的所作所为,皆是出于爱你。」 「儿臣,从来没有恨过父王。」 淡淡的一句话,令懋帝开怀的笑了,周朝歌跟随懋帝也有一段时间,可懋帝这样的笑容,他只看过一次。 可是瑜王最终没有成功回到江南,他在返回封地途中被人伏击,虽然能在歹徒手中捡回一命,可是伤势太重,人没有抵达江南便已经殞命。 懋帝接到消息的时候,彷彿在瞬间老了十年,无力地坐在椅子上,大手掩面,如同一具静止不动的雕像。 周朝歌以为懋帝会哭,可是懋帝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出眼眶,或许不是他情薄,而是因为他是个帝王,所以不能流泪。 御案上,有一道由懋帝亲手撰写的圣旨,懋帝提笔的时候也是笑着的,眼中流露出慈爱。他要将十儿子加封为「贤王」,将他们懋国最尊贵的王号赐予那个被他冷落在江南的瑜王。 只是一道没有盖上国印的圣旨根本不能生效,而一个没有对象的封号也没有意思。 十皇子,最后只是以「瑜王」之名下葬,而这道圣旨,最后被他放到抽屉里,偶尔将它翻出来,还是觉得悲痛难受,可他的发痛的眼睛,始终未曾留过一滴眼泪。 举国同庆契丹败退的花火连开七个晚上,映得夜空七彩繽纷,让瑜王这个人的功绩都埋葬在一片欢腾里,独有御书房里的一室惆悵,默默在悼念那位死去的英雄。 直到多年以后,周朝歌成了父亲,他才明白懋帝一直都在用他的方法去爱他的儿子。懋帝当初对瑜王的冷落,是对瑜王最无情的疼爱,可惜,懋帝对瑜王的温柔,却成了瑜王的催命符。 懋帝用他的温柔,杀死了瑜王。 懋帝摸着周朝歌的头,就像当日摸着瑜王一般,只是神情明显忧伤得多,懋帝哑着嗓子对他说:「帝京里,没有春天。」 周朝歌驀地觉得懋帝不再像国君,那时候的懋帝,只是一个失去孩子的父亲,明明尚未到花甲之年,可他却已觉得懋帝老态龙钟。 要他体验懋帝的话,又是很多年后的事情,那是他花了很多代价才明白的。 二、少年游 人间转眼,周朝歌已经十五岁。 面容愈发俊朗,气息清爽,有一种雨后翠叶的清香,五官像是由名家巧匠用心雕琢出来,那双眼,似镜,映照出悠悠天地。 景依旧,人依旧,岁月不知不觉与他擦身而过,时光恍惚如梦,他总是会觉得迷茫,真的已经十五岁吗?他努力回望身后的一切,可他的过去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伸手想去触碰,淡淡在他手里化作云烟。 逝去的,始终无法追溯。 有时候从御书房的窗子看出去,九重宫闕在他眼中化身成狰狞的巨兽,朝他张牙舞爪,彷彿要他撕成一片片,然后他便会想起瑜王,懋帝的十皇子,那是他唯一无法模糊的影像,或许是因他跟帝京里的人不同。 记忆中,瑜王眼里没有黑暗…… 这时刚好是春天,东风吹来几片桃瓣,轻轻落在御案上,正挥笔疾书的懋帝动作不由一顿。 这片红瓣,像泪,似血——瑜王的眼泪,瑜王的鲜血。 懋帝还记得瑜王跟他说想在桃花盛开之前回到江南。那个孩子一直懂事,一直忍耐,不争不怨,从来没有求过他这个当皇帝的爹给他什么,唯独那次,他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个要讨玩具的孩子,而唯一的一次,他竟然没让他如愿。 午后的阳光均匀地自窗户洒从来,周朝歌的影子被投映在御案上,格外高頎,将他半边天都给掩住,懋帝抬头问道:「朝歌,你今年也已经十五岁吧?」 「是的。」 十五岁,也不是孩子了。那个总是安静地为他磨墨的小孩子,从前坐下来,侧首使能看到他专注的样子,现在抬起头来,所见的,则是一张稚气渐减的脸庞,唯独那种清淡温驯的感觉,从没有改变过。 十五岁,一个应该放肆闯荡,快意逍遥的年纪……十五岁,当年的他究竟在做什么?是在向先帝阿諛奉承,抑或是暗地里结党营私,逐步剷除政敌? 埋首于国务,懋帝从不觉光阴是如此狠绝,岁月是如此的无情,竟将他的青春啃蚀得一乾二净。 瑜王出生的时候瑜王母妃宜嬪请宫人弄来一个拔浪鼓,那时懋帝好奇拿着玩,问她那是什么,宜嬪有些惊讶的反问他,这是拔浪鼓,皇上小时候没玩过吗? 是没有。 尚未登上皇位前他已经是太子殿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上上人。多少人在他身上投放期望,又是多少人想将他置之死地,他都已经数不清。为满足父皇母后的要求,他的童年就在眾中的目光中度过,步步惊心,如覆薄冰。 拔浪鼓,他没见过,更没玩过。 「朝歌,你可想出宫?」 从周朝歌入宫侍奉懋帝开始,似乎就再没有踏出宫门半步,彷彿要把一生断送在这里。 周朝歌有些不解,可是也没有露出惊讶的神情,垂着眼问道:「皇上为什么会这样问?」 懋帝温热的大掌覆着周朝歌微凉的手背,儘管是他的父亲,也不曾对他有过如此亲暱的举动。 「你就当……因为年轻吧。」 终于,懋帝这样回答他。 就是因为年轻,周朝歌的青春不该像他一般在埋葬在帝京里。 「年轻」,人们总是能将它成为藉口,有一千个错的理由,义无反顾地错一回。 可总有太多的尖牙利爪藏在帝京阴暗的角落里,只要稍一分神便会给暗处的野兽吞噬,所以任何人都容许自己犯下任何错误,包括周朝歌自己。明明不过是十五年华,一个该藉青春放肆的年纪,他却已经要懂得防备和计算。 生于斯,长于斯,活在帝京,堂堂花样少年已然苍老。 懋帝最终让周朝歌到剑谷跟隐世女剑客张飞然习剑。听说这位女剑客在懋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已经是他的近身侍卫,武艺高强,个性热情爽直,在朝廷江湖两边也很吃得开,不过在懋帝登基后不久就退隐山林,除了两年前听闻她收长渊侯世子高雨霽和怀明侯世子风离为徒外,就没有她的消息。 至于长渊侯高氏和怀明侯风氏,其实和他们周氏一样都是懋朝的中流砥柱,只是三宫总管只处理皇室事务,甚少插手朝政,所以跟这两个家族没什么交集。 周朝歌还知道,「长渊」、「怀明」两个封号背后大有文章——数百年前乃是中土的七国时代,英雄辈出,群雄逐鹿,第一任长渊侯和怀明侯在一场战役里兵败被俘。二人假装向敌军投诚成为细作多年,一直忍辱负重,直到懋国称霸北方才得以洗脱「叛徒」的恶名。 两位侯爷回国的时候,皇帝亲自迎接,一开口就老两位臣子说了这句话。 「身陷长渊,心洁怀明。」 意思就是讚扬二人身在深渊里,面对绝境仍能够心怀光明,忠义不改。随后便晋封两人为长渊侯和怀明侯,以表他们忠心爱国。高家和风家一直在朝中混得风山水起,代代如是。周永夜则告诫周朝歌不要和两位侯爵世子太亲密,所谓「河水不犯井水」,内官和朝臣,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周朝歌一直牢牢记住父亲的话,直到他遇上风离。 他们一个是河,一个是海,注定要遇上和匯合。 只记得那天身穿黑色华袍的少年策马而来,衣袖飞扬,犹如乘风下凡的天神,一双纯净的清水眼目光就这样落在周朝歌身上。湖光山色,世上至美的风光景致似是都停留在那双眼睛里。 这样的情景令周朝歌觉得似曾相识,好像身后什么都不重要,天地间仅有他们二人,被这双眼看一辈子,他也愿意。 黑袍少年看到周朝歌,眼睛霎时一亮,「周朝歌,你就是周朝歌?」 所谓「朝歌夕舞」。朝夕,朝夕,他将朝歌的「朝」唸作朝阳的「朝」。 「在下正是。」周朝歌恭敬地向对方作了一揖,「周朝歌拜见风离公子。」 周朝歌唸的朝歌的「朝」,却是朝代的「朝」。 风离觉得煞是奇怪,但没有立即追问,唇瓣牵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问对方另一个问题:「为何周兄弟断定我是风离而不是高雨霽?我们是曾经见过的吗?」 他的下巴太尖,唇太薄,鼻太高,给人有浓烈的疏离感,令人觉得他无情刻薄。高坐在马上,满身奢华的贵气,一种傲视天下的贵气油然而生,整个人俊俏得近乎妖异,偏偏就长有一双温柔的清水眼,露出盈盈和暖的春意。 「风家小子,他就是周朝歌?」 一个高大黑黝的少年赶到风离身边,想来就是高雨霽无疑,同样是一身华服,可是衬在高雨霽却毫无华贵的感觉。他长得不秀气,但眉粗眼大,五官英挺,倒有一种行事豪爽、乾脆的舒服感觉。 风离的语气带点刻薄,「你自己不会问吗?」 高雨霽早习惯他这种性子,也不当是一回事,乾咳两声正想向周朝歌介绍自己,詎料风离又开口,差点把他憋死。 「朝歌你没带马吧?」风离向周朝歌伸出他白净光滑的手,柔声道:「那么你就跟我共乘一马,你不会不赏面吧?」 周朝歌犹豫了一下,不明白风离看他的眼神为什么会这么奇怪,彷彿在一潭清水里燃起两朵花焰,清凉的,灼热的。 矛盾的感觉让他都觉有些难受,但还是将纤瘦的手放在风离的手掌里让对方拉他上马。 「喂,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风离两手圈住他的腰,凑在他耳边问道,两手拉着韁绳已经跟高雨霽快马驰去。 周朝歌显得有些茫然,回头反问:「什么问题?」 仓皇的一个回首,令身高相若的他们几乎能吻到对方的嘴唇,过份的贴近令彼此的气息都能呼入对方的鼻腔里,风离不由一窒,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你的忘性很大?」他好像刚刚才问完不久。 「在某些事情上,是。」周永夜和他说过,只要他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他一件都记不上心。 风离抽动一下嘴角,将问题重覆一遍:「我刚才是问为何你断定我是风离而不是高雨霽,而我们又是否曾经见过面。」这个周朝歌当他是什么啊……待会,不会叫错他做高雨霽吧? 「感觉。」身侧风声呼啸而过,彷彿要将周朝歌的话都给吹散。 风离皱眉,「感觉?就没有其他东西?」 「没有。」周朝歌答得非常乾脆。 风离将他的脸扳过来,两人眉对眉,眼对眼,彷彿叹息似的说:「那么,你听好。我叫风离,清风的风,离别的离,好好记住我的样子,好好的记住我,不许忘记,不许记错,明白?」 霸道的语气带着一种像小孩子彆扭的情绪,轻轻的,周朝歌淡若清风地笑了起来。 心里某一个角落像是一片随风飘荡的枯叶,忽然,找到一个能安歇的地方。 三、静夜簫 二十年后再跟长渊侯的高雨霽提起张飞燕这个人,他还是会不客气地摆出一张臭脸来。 她是他的师傅,剑术堪称天下第一,有幸成为她的弟子,也不知是多少年侠客的梦想,所以他也应该要知足,不过在某程度上,她亦是他一生最讨厌的女人,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会如此嚣张。 本来张飞燕只有他和风离两个弟子也没必要分什么师兄师弟,那个老女人脾气臭一点忍了就算唄!反正高家公子是来学她的剑法,不是来娶她做老婆。不过他们把周朝歌带到剑谷,张女侠却点名周朝歌当老大,风离当老二,而他则当老三,几乎把他气得吐几斤血出来。论年纪、论资歷,应该是他当大师兄好不? 张飞燕还害怕气他不死似的说道:「老娘觉得周小子最顺眼。」他跟风离听了没差点跌在地上。 「那么你就是觉得我特别碍眼?」 高雨霽觉得非常不爽,他堂堂长渊侯世子,什么时候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哪曾受过这等间气! 风韵犹存的张飞燕将垂在额前的一綹灰发綰好,瞇细眼眸说道:「你也可以这样理解。」反正她就是看他不爽,一个侯爷的世子很厉害么?哼! 生平首次,一直认为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的高雨霽很想在张飞燕身上凌迟千刀,然后看着她泪流满面、跪地求饶的样子。不过讨厌归讨厌,剑法他还是照学不误。 话说,那女人的剑法,真是很「不赖」。 看着张飞燕用一根草便把一棵树给砍断,从前教他们剑法的老师也不能达至这种草木皆能成剑的境界。光是一根草,她就能在半注香时间内将他们三个打趴在地上。 他家那个文武双全的爹很不屑地对他说,要他这个不肖子像自己一般能干是不可能的,不过见他高雨霽在武艺方面算是有些天份,所以要学武,就要学最好的,而张飞燕的剑法,无疑就是最好,学成归来后如果他能打赢自己老爹,那么就能得到一段自由的时光。否则,四书五经侍候! 可是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要学张飞燕的剑法,代价就是他们身上一块块青青紫紫的瘀伤、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痕,以及覆盖全身的痠痛。 有时候,张飞燕刻意像今天一般加重手劲,他们甚至痛得无法入睡,只能睁着眼睛等待天明。 「今天就练到这儿,回去歇吧!」 张飞燕心情似乎不错,挥一挥衣袖,云彩是没带走,不过拂满他们一物轻尘。 「这婆娘,其实就是把我们找来虐待的吧?」 高雨霽忿忿不平地说,刚好有两片叶子挟带着风雷之声在他耳边擦过,就不过「嗤」的一声轻响,两根断发就这样在他面前飘落。他瞧着两根青丝委地,默然无语…… 乌云沉积成层,一场暴风雨仍在蕴酿着。 夜里无风,草树不动,室外蝉蛙鸣叫,在闷热的夜晚格外令人心烦。 周朝歌点亮新蜡,坐到床沿撩高一隻衣袖,伤势惨不忍睹的手臂立即曝露在高某人眼前。 坐在他对面的高雨霽看得两眼发直,伸出食指在朝歌手臂的伤处游移,轻轻的碰了一下又缩回来,生怕多碰一下也会弄断周朝歌的手臂。 「是不是很痛?」 他皮粗肉厚,倒是不怕被揍,可怜这小子肌肤细嫩,轻功也不够他和风离好,可谓相形见拙,加上那个女人独起上来招招狠辣,所以他身上受的伤总是比起他们加起来还要多。 「其实也不是。」也许是天天挨揍的关係,周朝歌觉得自己已经开始习惯这种痛楚。 拿着药酒进来的风离见到这伤势也是倒抽一口凉气,兢兢业业的坐到他身边,「我帮你涂药酒,如果真的很痛,你就立即喊停,嗯?」 改天还是教周朝歌练好一点轻功吧,溜得快,被张飞燕那根草砍中的机会也小一点。 「还是我自己来吧,不用麻烦你。」周朝歌有些奇怪,伤在他身上,怎么好像痛在他们身上似的? 「不可以!」两位侯爷世子立即回绝。 这世人有种人,你帮助他,是理所当然;你欺负他,就会觉得自己十恶不赦;即使你无视他,也会觉得跟自己的良心过意不去,而周朝歌,刚好就是这种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文弱书生,风一吹就给倒的样子,看着他瘦弱的身影就让人觉得可怜,如果连小小事情他们都不肯伸出援手,他们会有罪恶感的。 见他们如此坚持,周朝歌也不好拒绝他们的好意,叹道:「那么你动手吧……。不过要快点。」他的手已经举得有点累。 在风离动手的同时,高雨霽便逗周朝歌说话分散他的注意力,「周家小子,你究竟是为什么要跟那婆娘学剑?老实说,如果不是跟我老子约法三章,学成归来打羸他就给我自由,不逼我立即成婚,不逼我听那些夫子说教,不逼我留在他视线范围内,我才不会来看那婆娘的脸色做人。」 虽然周朝歌和他们这两个难兄难弟已经相识半年有多,可是他的话永远很少,别人不问他便不答,从不会主动开口说话,而且一副要避开他们的样子,所以对于周朝歌的一切,他和风离也不是知道得很清楚。 「是皇上的命令。」 「哦?那么就是皇上想你增强武功囉?」耐不住热的高雨霽自枕头下拿出扇子,扯开衣衫便向心口不停猛搧。 周朝歌没有立即回话,房内陷入一片静默,只听得有蚊子的细鸣围绕在他们的耳边,刺鼻的药酒味充斥于房间,令这种安静格外令人觉得难受。 「皇上说,因为年轻,所以让我出宫。」 「年轻?」高雨霽歪着头,明显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风离为周朝歌涂好左手,便坐过另一边帮他涂右手,问道:「你没有再问皇上些什么吗?」 「没有。」周朝歌答得非常乾脆。 风离停下手,彷彿明白了什么,严肃地看着周朝歌,目光如箭,声音也有些冷硬,「朝歌,在你的生命里,有曾为过自己下过任何决定吗?」 天外飞来的问题教周朝歌即时愣住,双眸渐渐泛起一层茫然,努力回想起他模糊的过往,内心不知为什么会觉得疼痛难受。 「没有。」他忽然觉得这两个字諗出来非常艰难。 「难怪你的忘性会这么大,因为你的人生,从来没有紧握在自己手中;你的心,也不曾活过,你就不过是被别人操纵的人偶而已。」风离说话虽说不上温文,但高雨霽跟他是青梅竹马的朋友,可未见过这样说话。 气氛忽然僵持下来,高雨霽看看风离,再看看周朝歌,也不敢插口半句,他烦恼地搔着发,心想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 风离那双漂亮的清水眼直视着周朝歌,有了然,也有失望,周朝歌心里突地生出一种心虚的感觉,他低下头,不敢再看他。 他怕,他怕在对方的眼里会看见一个狼狈的自己。 「睡吧。」 最后还是高雨霽打完场,吹灭了烛火。 周朝歌辗转反侧,一直想着风离的话,好不容易才有一点睡意,接着在半睡半醒间听见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簫声,眼前的景物都浮上一重白雾。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梦,只是着了魔似的,无意识地循着簫声前进。 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眼前的雾气似乎淡薄了些,前方有一个荷塘,簫声就在那儿传过来,黑暗中隐约看到一个人影,身穿白衣,极是醒目,他拔腿向前跑过去想看清那人的面貌,但他们的距离却从来没有缩短过。 终于,簫声渐渐消弭,那人垂下手,回头过来—— 周朝歌猛然睁开眼,眼前没有什么荷塘,邻床的高雨霽仍在呼呼大睡,他在床上喘息了一会,原来不过是梦……正要閤上眼,真实的簫声清楚传入他耳内,那音调、那韵味,跟他刚才在梦中听到的是如此相似,脑际突地一个激灵,忙掀开薄被飞奔出去。 在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在告诉他一定要去找那个吹簫的人,只要找到他,一直潜伏在他心里的疑惑便会迎刃而解! 天上的清月明明被云层所掩盖,可是在周朝歌眼前的天地却似浸了一层月华,或许那不是现在的景象,而是梦里的景象。 他是由一个梦醒来,走进另一个梦里。 月色下的山径有种幽然神秘的感觉,老树垂下的枝条像是鬼魂垂下的衣袖,被风吹过时却又像是少女飘逸的长发。 被践踏而过的残叶断枝,发出清脆的杂响,朝歌上到山来,看到前面不远处佇立着一个玄衣少年,挺拔的身影月光下犹似一隻俊美的月妖,以他的簫声蛊惑世人。周朝歌猛然停下脚步,那人抬头看到他,簫声也突然停止。 「朝歌……」月妖般邪魅的少年,一双清水眼波光在月下闪烁了一下。 「风离?」 四、忆相逢 迷濛的记忆像是快速翻开的书页,模糊不清的影像在他眼前骤然清晰。 很久以前,他和风离已经相遇。那时候,风离一袭白衣,吹奏同一首曲子,唸道:「清风送别离人泪。」他向周朝歌承诺,假如他们有机会再见面,他便把曲名告诉他。 瑜王的死懋帝一直没有放弃追查幕后黑手。抽丝剥茧,蛛丝马跡相继曝光,直到所有线索都直指太子本人的时候,这案件,驀然结案。 真相,永远沉于深海下,永不见天日。 懋帝不是不想为瑜王讨回公道,太子也不是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可这对父子却有默契地一同选择沉默。他们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子,总是太聪明、太冷静,明白什么是大局,明白什么是江山。 为保权力,太子毫不留情地将威胁自己的兄弟杀死;为稳政局,懋帝忍耐伤悲、压抑憎恨,放弃为爱儿报仇。 有些时候,要得到、要守护,就先要作出放弃。 活在帝京最高处,高处不胜寒,在这地方要保护自己的东西,首先,要将别人的都给摧毁或夺过来。偌大的帝京并非别人想像中那么恢宏,她容不下一丝的温柔,亦容不下一刻犹豫,不论是谁,都要懂得放弃一点,再放弃一点,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懋帝不过问太子一句:「为什么?」 太子苦笑道:「父皇当年还是太子的时候,有问过自己一切是为什么吗?」 「皇儿,你像朕。」懋帝唏嘘的语气听起来仍是冷冰冰。 太子一脸平静,字字有力地回话:「今天的儿臣便是昔日的父皇,儿臣所走的,便是昔日父皇走过的路。」 他的眼,犀利得伤人,每一个眼神,都沾有剧毒。 或者因为太子太像昔日的懋帝,狠辣、沉稳,所以懋帝才视他为最理想的储帝。 人前,皇帝敦厚,太子谦逊,父慈子孝自成帝京佳话,可他们身后的爱恨纠缠又岂是旁人可以明白的? 周永夜一直对周朝歌说:「我们不过是个旁观者,不需要明白,亦不应该插手。」身为周家的独苗,未来的三宫总管,他周朝歌只需要对懋国的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是需要习惯的,可他,却一直觉得心冷。 瑜王的案子告一段落,帝都是个冷漠寡情的地方,那位高洁出尘的瑜王注定是她的猎物,生生的,被她撕成碎片! 瑜王死后约莫半年左右,就是那是太子三十五岁寿辰,其实算不上是什么大寿或整寿,本来就不需过份铺张,只是击退契丹蛮族的喜悦令整个懋国也活泼起来,重现百年前盛世的景象,太子的生辰自然要搞得热热闹闹,与天下人同乐。 周朝歌不知道懋帝是以什么心情为太子庆祝寿,也不知道太子是以什么心情答谢懋帝的祝福。虽是父子,但他们各自的心里都有一根刺,无法将它拔除,只能任由它融于血肉里,成为一种无法触摸的痛楚。 懋帝宴请百官为太子祝寿,皇宫到处张灯结綵,迷离的灯芒令当时的周朝歌觉得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或许是太奢华了,令他看到荣华背后,帝京那一份疲惫和沧桑,像艷花,美极而凋,彷彿一个老人,踏着沉重的步伐迈向死亡。 就在那片灯海里,他忽然听到簫声,初时听起来,悠扬、清雅、平静,不悲不喜,淡淡然的,没有高潮,没有低落,像是没有带有任何情感,可是再仔细倾听,却能感受到平和中挟带着澎湃的波浪。 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感既冰冷又炽热,冰火交织的矛盾令他觉得有些心痛。 一步步循着簫音传来的方向走去,他终于在荷塘边找到那个吹簫的人。 五官精緻,白衣翩翩,那是一个年纪与他相若的美少年。 白衣少年很快就察觉到周朝歌的存在,一双明亮的清水眼漫不经心似的与他对上,天地间所有的灵气在那时候全都集中在少年身上,夏日的莲华也彷彿在为他而开。 渐渐地,白衣少年放轻缓节奏,让那支不知是否到尾声的乐曲消声。 唯有馀音仍旧徘徊在周朝歌耳边,久久不散。 「这曲,叫什么名字?」 少年没有回答,只对他笑笑,笑容那样冰冷,亦是美得不可方物。 「清风送别离人泪。」良久,白衣少年转身离开,临走时回头轻唸一句,接着道:「假如我们有机会再见面,我便告诉你。」 时光无声逝去,他们没有重遇,只是彼岸的过客,后来想起那白衣少年,周朝歌已发觉自己记不清对方的容貌,彷彿是岁月在开一个玩笑,任意一笔就让记忆变得模糊。 清风送别离人泪,其实就是指风离,但他一直不知道,他以为,这句是为那曲写的词。 由最初的疑惑,最后演变成遗忘……也许因为萍水相逢,他从来不打算要记住一个吹簫的少年,而有些事情,亦不必一定要知道。周朝歌不知道在他有意无意选择忘记的时候,有一个人,即使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仍然将他记入心里。直到现在。 「那时候你说如果我们再见面,便告诉我答案,风离,你应该要守信用。」 风离苦苦一笑:「我还以为这个问题你不会再问。」他曾为周朝歌的忘性而气愤,可是当周朝歌要他守信用的时候,他的怒气却消失得一乾二净,内心被喜悦填得满满的。 他怎能这么轻易便原谅朝歌? 明明,是这小子先将他忘记啊…… 天空突地闪烁一下,照亮了他们的脸庞,接着积压了数天的豪雨尽情落下,山上的两人转眼的全身湿透。周朝歌拉动拉起风离的手臂,快步想奔下山,然而风离却站在原地不动,使劲将他拉回来,周朝歌脚下一滑,便跌在风离怀里。 「笨蛋!现在连路也看不清,在这时候下山会很危险的!」他可不想跟周朝歌一同摔成肉酱。 周朝歌不悦地反驳:「可是我们总不可能留在这儿淋雨吧?」真羡慕那个睡得死死的高雨霽,早知当时就叫醒他,要他跟他们一同变落汤鸡。 这时候在屋里熟睡的高雨霽,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然后一个翻身,摔了下床…… 风离拉着周朝歌的手领着他前行,「我记得这儿附近好像有个山洞,我们或许能够去避一避雨。」就算找不到山洞,再倒楣一点迷路,他们最多也只是淋病,总比在这时候冒险跑下山好。 看着他老马识途的样子,周朝歌问道:「你对这儿好像很熟识的样子,是常常来这儿的吗?」 风离低笑着,笑声都融在雨里,周朝歌只感受到风离收紧了手心的力道,将他紧紧握住,像是在害怕他会走失似的。 「我每一晚都来。」 「为什么?」 「等人。」脚下的泥路有些滑脚,风离刻意放慢脚步,免得周朝歌跌倒。 周朝歌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追问:「等谁?」 「你。」风离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周朝歌实在称得上是迟钝。 周朝歌驀然停下来,风离也在没有拉住他继续走,大雨令他们都看不清彼此的脸,但他们紧握在一起的手就在证明对方的存在。 风离两手捧住周朝歌的脸,两人的脸颊紧紧贴在一起,「等你记得那时候的事,然后问我讨答案。」浅浅的气息,融化了雨水的寒意,却渗出一丝苦痛:「我以为以你的忘性,你是永远不会记起的。」 周朝歌颤着声说:「为我,风离,值得你如此吗……」他内心突如其来的激动,应该何以名之? 「为你,值得。」风离肯定点向他点头。 「风离、风离、风离……」周朝歌只懂得唸着对方的名字,这回,他会好好记得的。 很多年后即使记忆变成在雨中模糊的画像,周朝歌再记不起那时在山中究竟发生何事,他还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回味这种心悸的感觉。 五、今朝酒 这夜苍雨茫茫,听着雨声,当中还带着雷霆的怒吼,还有枝叶颤抖抖的低鸣。 冷得牙关打颤的周朝歌走进出洞后就闭着眼睛捲缩在洞穴的一角,两手抱紧自己自己双膝试图让自己温暖些,原本洁净的薄衣早已染上泥尘,因淋雨而变得湿漉漉的,冷湿的布料紧贴在身上,令他觉得很不舒服。 风离却早已脱掉碍手碍脚的湿衣,精壮结实的上身犹凝着水珠,湿透的黑发就这样披在肩后,一身清爽,看起来洒脱不羈,给人的感觉实在不像是个十六岁少年。 本想在洞里捡索一些没湿的柴枝生个火,可是找到的柴枝都是幼细一类,没有带任何生火工具的他如果想鑽木取火也不知要鑽多少个时辰。 风离不爽地将手里的枯枝都扔去跟他的湿衣作伴,瞥见朝周歌像是隻怕事的小猫瑟缩在一旁,啼笑皆非的道:「朝歌,你就打算这样耗一晚?」 「不、不然……呢?」耐不住寒冷的周朝歌说起话来也是舌尖打结的。 「过来。」 周朝歌微睁开眼看了看他,将自己抱得更紧。风离一撇嘴角,心里一口怨气无处可宣洩,气呼呼的走到周朝歌身边,用力将他的衣服给扯掉,粗暴的动作自然惹来朝歌的一番挣扎,两人纠缠了一会,风离一个重心不稳,重重压着周朝歌一同摔在地上。 衣衫半褪的周朝歌后背被地上的沙石弄伤,痛苦的呻吟声自他口中轻声逸出,看到风离仍不遗馀力地扯掉他半褪尽的衣服,不禁又羞又怒,「你这是在干什么,快走开!」 风离不屑地冷哼,「大家都是男人,干嘛像个婆娘般彆扭?你再穿着这身湿衣,明天肯定会冷病。」 难得他风大爷肯委下身段服侍他,这小子竟敢拒绝他?哼,门都没有!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 好端端干嘛要打击他的自信?他不过是不习惯跟别人肢体接触而已。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在说事实。」风离摸着周朝歌瘦削苍白的胸膛,漫不经心地说:「虽然瘦了一点,可是很有弹性……」 周朝歌当场石化,可当他感受到风离似乎摸得有些欲罢不能后,不想自己被摸掉一层皮的他很快由石化状态回復正常,「你是想干什么?」 风离邪邪笑了起来,一脸奸险的凑到他面前,刻意放轻声音道:「你说呢?」嘖嘖,他们也认识半年有多,原来周朝歌还不知道他是个恶劣男吗? 突如其来的白光照亮了风离的俊脸,随之而来是一声震动大地的雷响,周朝歌这时总算看清楚笑得不怀好意的风离眼中隐约闪烁着嘲弄,即时明白自己被对方摆了一道。 「睡觉。」他冷冷拋下这句话。 说阴险,他跟高雨霽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个风离,他乾脆閤上眼不理这个令人心烦的傢伙。 风离从善如流点一点头,「好,我们睡觉。」 周朝歌还是不想跟他太亲近,「你给我滚开。」 风离才不理他,伸出双臂将周朝歌抱入怀里,身上的湿气早已被两人身体互相磨擦的热度驱走,可是自懂性以来就自己照顾自己的周朝歌从未跟别人有过这样亲密的接触,现在被风离抱着,他换了几个姿势也睡不好,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这感觉……就像是所有空气被抽走似的。 风离忽然啟口:「睡不着?」 「嗯,因为你,所以你应该要滚远些。」周朝歌闷闷的应着,他明明是很累的,都怪这傢伙害他睡不着。 「那么就和我说些话吧。」 「滚!」 「一直想问你,你为什么叫『朝歌』?」风离用下巴磨蹭着周朝歌的发顶,「朝歌夕舞,朝歌夜笙,我一直以为唸朝阳的朝,可是你告诉自己的时候是唸朝代的朝,是有什么特别意思吗?」 周朝歌本不想回应他,可是他却对他毛手毛脚,弄得他极是不耐烦。 「那个朝其实是有朝向的意思……就像『朝阳』,唸朝夕的朝的时候是指早上的太阳,可是唸朝向的朝的时候,就有向太阳走去的意思。」周朝歌鬱鬱不欢地说:「娘亲跟我说,爹爹年轻时擅长歌舞,一派风流,成为三宫总管实在是皇命难为,并非他的本愿,他本来想成为一个歌舞者……这样说,你明不明白?」 风离不胜唏嘘地道:「那么周总管想必是不想你走他的旧路,希望你终究有天能自由自在,过对酒当歌的逍遥生活吧?」 周朝歌不作声。他知道父亲的愿望,终究只是奢望。 「那么,我也说个故事给你听吧。」风离一副哄小孩睡样子,双手仍没有松开周开朝歌半分,「关于我的。」 「你的?」不过是个高门子弟,会有什么故事? 风离笑瞇瞇的,「是不是很想听?」 「不是,我们还是睡吧。」 因为对方的自恋,稍为有一点的好奇心也被这傢伙的话扑灭。 风离像是挑逗小动物般搔着周朝歌的下巴,弄得他完全睡不了,「先别睡嘛,先问你一个问题,在帝京里,谁最擅于用剑?」 怀里的周朝歌没有即时答话,安静得如同在熟睡,风离看了看他,低声笑着,隔了一会,周朝歌终于答他:「太子承恩。」如果没有记错,太子年轻时的剑术老师,就是张飞燕。 「雨霽答应跟张飞燕学师是为了他继任长渊侯前的自由生活,我跟他不同,我是为超越某个人而拜她为师。」 周朝歌听得糊涂起来,「太子?」 风离笑得有些恍惚,「朝歌啊朝歌,我一直以超越我的父亲为目标,学他的学过的剑法,用同样的剑法超越他,让他不得不正视我的存在,只要这样,我已经很满足。我要告诉他,即使我活在他看不见的暗角,我还是一团鲜艷明亮的火苗。」 良久,良久,周朝歌没有回话,亦不敢回话。 周朝歌的心咯噔一下,在心里不断告诉自己风离只是在作弄自己,可是以太子作为玩笑的对象,区区一个怀明侯世子,玩得起吗?懋国皇室的顏面是一个风离可以随便拿来开玩具笑的吗? 周朝歌抗拒地掩住双耳,软声哀求道:「风离,别说!」 风离对他的哀求置若罔闻,压低声线续道:「那年太子三十五岁的寿宴,我刻意出现在他眼前,无声地告诉他,他造下的孽障,并非所有知情者不说就不存在,那时候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皇上看了也有些愕然,淡淡地说我的样子是有点像他。」 「风离!」周朝歌忍不住大声咆哮,声音连洞外淅沥的雨声都给掩盖,他呜咽着说:「皇上会这样说,就证明他知道你和太子的关係……风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不好?」 看过懋帝和太子的手段后,周朝歌知道假若风离硬是要打破那微薄的和平,不论懋帝为顏面,还是太子为帝位,他们任何一人都不会放过风离的,而充当刽子手的人,就是三宫总管周永夜,甚至是他! 风离拭去周朝歌温热的眼泪,魅惑般说道:「朝歌,你是懋国皇室守护者,未来的三宫总管,你怎可以如此心软,怎能够为我流泪?你应该『称职』一点,现在就将我就地解决嘛……」 不止是样貌与太子承恩相像,就连那种霸道的高傲也遗传自他。 周朝歌喘着气,内心已经渐渐冷静下来,「风离,不要说什么称职不称职,也不要将三宫总管这邪恶的头衔加诸在我身上,至少,现在不要。」 皇帝的手,永远都是乾乾净净的,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跟随父亲入宫,三宫总管双手沾上多少血腥,那双手是如何的骯脏,他早就要自己不要去想,也不要去记得究竟有多少人死于他们周家之手,而所谓的三宫总管,究竟为完成一个帝王的命令,扼杀多少人的希望。 风离用力捏紧他的下巴,「那么现在你想干什么?不为皇上,不为太子,朝歌,那现在的你想做什么?周朝歌,只为他们活着的你,现在究竟算是什么?」 周朝歌用尽全身气力地拉开他的手,字字有力地道:「我是朝歌,只是为你而忘记自己姓周的朝歌。」 风离像是松一口气,反过来握住他的手腕,用力,但不会弄痛他。 「离儿,我批准你这样唤我,嗯,是你在这情况下,一定要这样叫我。」他的口吻既霸道又温柔,一松一紧绑住周朝歌。 「风离!」太噁心,他实在叫不出口。 「离儿。」风离很有耐心替他纠正。 周朝歌红着一张俊脸,问:「你不觉得这称呼好肉麻吗?」枉他还兴致勃勃的叫别人这样唤他。 「不觉。」风离若有所思地抚着下頷,「或者应该这样说,打从我有记忆以来,从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你就大发善心,叫我一声离儿吧。」他像是隻向主人撒娇的大狗,在周朝歌身上磨蹭着。 从没有这样唤他? 因为父母关係为世人所不容,所以他天生就失去被被疼、被宠、被爱的资格?就连一声亲暱的叫唤,也要乞求周朝歌这个外人……内心酸痛难受,有过一刻的衝动,差点,他就要回抱着他。 「风、离儿……」周朝歌有些饶舌。 风离满足地轻喃:「朝歌,为我而忘记自己姓周的朝歌,属于我的小歌。」风离将周朝歌不久以前说过的那句话重复一遍,再多加一句注释。 小歌……周朝歌听着,觉得有些恍惚。 说起来,除了他娘亲,从来没有以这种亲暱温柔的语调去叫一声小歌。娘亲死后,面对冷漠的亲爹,他不敢要他抱,不期望他会对他露出像娘一般温柔的笑靨,就连要他叫他一声小歌,他都觉得非常奢侈。 这就是所谓的同病相怜吧?忽地,他觉得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眼皮也愈来愈沉重。 周朝歌含糊地说道:「你不要太放肆……」什么属于他的,他才不是他的人! 「我会更加放肆的。」风离事无忌惮吻了一下周朝歌的额角,感到双唇有些烫热,有些叹息地说:「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你要出现在我眼前?你就不知道这么短暂的相逢,赔上的,就是我们的一生吗?」 周朝歌虚应他一声,开始进入梦乡的他并没有听清楚风离在说什么鬼话。 风离伸出大掌轻触对方的额际,低笑道:「小傢伙还是病倒了嘛。小歌,你为什么想知那支曲叫什么名称?我说了,你真的明白曲名的含意吗?」 他的指尖假在周朝歌脸上游移,一眉一眼描绘着对方的五官,暴雨稍为停歇下来,天空依然灰暗一片,可是微弱的光线穿透云层而来,穴外的景物已经是清晰可见,风离二话不说揹起熟睡的周朝歌下山去。 风离很坦白,他真的很坦坦,诚然向周朝歌道出自己的身份,更不隐瞒他将会做的事,他不要求周朝歌会用什么天大的秘密跟他交换,他只是想说清楚,给大家一个心理准备,当将来有一天要分开,彼此也不会遗恨太深。 他,也不会有太大的罪恶感。 如果没有那次的相遇,周朝歌没有问他那曲的名字,即使与周朝歌待在剑谷一辈子,他也不会记掛周朝歌,想要周朝歌。 多年以来,他总是孤独吹奏着那曲,可偶尔闯进他世界的每一个人,包括高雨霽,从来只会匆匆走过,没有人停留,也没有有注视,更没有问他那曲的名字。 只有周朝歌停留过,只有周朝歌注视过,也只有周朝歌开口问过。 如有一天,他真的要死在周朝歌手中,他不会觉得有任何怨恨。如果可以选择,他亦希望结束他生命的人会是周朝歌。他什么都可以捨弃,包括性命。他只是放不下对亲生父亲的恨,亦放不下一直坚守的尊严。现在,他忽然发觉除了这些,他还放不下周朝歌,他想周朝歌忘记他,但又不想他忘记他,心里矛盾至极。 只是,那会是他们遥远的未来所发生的事吧? 或许去到那时候,他和周朝歌已经忘记今天的一切。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明日的恩仇,哪需他现在来猜度?暂且将他们身后的一切都搁下吧! 他们,都年轻。 眼前此刻,他是他的小歌,他是他的离儿。 六、断线箏 风停,雨霽,天朗气清,树上犹掛着雨水,宛然固执不肯落下的眼泪。 净蓝天空横着一道彩虹,一双大雁比翼齐飞,彷彿要踏上那条梦幻的彩桥。 早上起来便发觉两位友人失去踪影的高雨霽,被迫独自完成所有杂务,摺被、收衣、洗碗、抹桌、扫地……基本上除了煮饭外,所有家务都由他一手包办,这并非表示张飞燕体谅他的辛苦特意为他做早饭,而是因为张飞燕狠狠批评他跟风离煮的饭根本连猪餿都不如,只有周朝歌做的还勉强可以入口。 嘖,根本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高雨霽可不认为张飞燕煮的东西有多好吃,当然,比起他跟风离那种连狗也嫌弃的饭菜,张飞燕的确是比他们仅高一个档次,可跟周朝歌相比,还差得远。果然,作为皇帝的近侍,未来的三宫总管,周家男儿果真需要多才多艺! 怀念着周朝歌烧的饭,高雨霽双目无神的看着前方,马马虎虎的在粗木上劈下一斧,可他用力不当,无心过大的力量使一分为二的木块往左右飞射过去,然后左右两个方向各自传来一声惨叫。 在左边的是风离,周朝歌病着,他好不容易才等到雨停,自然一刻也不敢留在山上,可是没想到他匆匆跑下山来,高雨霽竟然要他领个头奖,害得他差点揹着周朝歌跌个狗啃泥。 「姓高的,你是想谋杀我啊?」 两手抬着周朝歌的腿,风离实在没空腾出一隻手检查额头的伤处,希望没流血才好。 听到风离的叫骂,前一刻还在神游太虚,跟眾仙家打马吊的高雨霽立即魂魄归来,兴高采烈衝到他们身边,但见风离和周朝歌两人衣衫不整,头发散乱,而且身上沾满泥泞,实在是狼狈不堪,哪像什么王孙公子?落难书生就差不多! 「我靠!你和朝歌是被山贼打劫吗?」 风离立即反骂过去,「你才被山贼打劫!」他从来只会当打劫人的那个好不好? 被木块这样一击,风离的额头现在辣辣作痛,而这个罪魁祸首竟然道歉也没一句,还问他们是不是被人行劫,他真的好想捏死他呀! 想想也觉得有道理,高雨霽点点头算是表示赞同,「那么你们昨晚去了哪儿?弄得满头土灰的。」 「上山赏雨。」 「赏雨?」高雨霽掏掏耳朵,在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两个男人好端端干嘛要半夜三更上山赏雨?浪漫?诗意?豪迈?奔放?他妈的,这叫蠢! 「我没心情跟你耗,朝歌正病着,你帮我们拿些乾净的衣服来吧,我先跟他洗个澡。」 「好好好,不过你头上的伤是怎样来的?」以风离的身手,他不可能会跌倒或撞树吧? 「还不是因为你!」两个声音同时咬牙切齿说着同一句话,一个声音自然是风离,而另一个声音—— 「高侯爷的世子,劳烦你帮完风离后也帮我一下。」咫尺之间,那张狰狞的半老丽容不断的扭曲,再扭曲,对方额上赫然有一个跟风离一模一样的伤口。 想不到他高雨霽竟然要英年早逝……都是他跟眾仙家打马吊惹的祸。 流年,不利。 把高雨霽结结实实地绑在一棵大树后,张飞燕走进屋子里正经八百地道:「风离,下回上山赏雨你自己一个去好了,要不带上高雨霽也行,嗯,最好两个死在一块,别拉朝歌跟你一起受罪。」 风离也好认真回应:「好。」 好。好难。 玉掌贴在周朝歌的额头上,确定对方退烧后,张飞燕也放心下来,屈指一算,最快明天就能再吃周朝歌媲美御厨的美食,不经意地看到脸上犹有忧色的风离,安慰道:「不过是小病一椿,死不掉的,你去休息吧。」 「不,我还想多待一会。」 张飞燕耸耸肩,一副由他的样子,她走到门边,忽然回头过来,打量着风离跟某个人相似的外貌,冷不防地问:「风离,倘若你有一天,你会伤害到你最想保护的人,那么你还是不会停下吗?」 风离掀出一个高傲的笑容,满怀自信地说:「不会,也不愿。」 张飞燕追问:「不怕遗憾,不怕后悔?」 「不怕,我的恐惧,已经在我差点被我娘亲捏死的时候灭顶了,在那之后,我告诉自己,世间其实没有东西再值得我惧怕。」 那件丑事,不但两个当时人知道,怀明侯和懋帝也知道,如果怀明侯不爱他的妻,想办法杀死她了事便可,但他偏偏如此深爱自己的妻子,受了这种屈辱、这种背叛,他也不忍动她分毫,以及拿掉她肚内不属于他的孩子。 怀明侯一直也在努力将他当作亲儿子,可是自己的妻与太子勾搭而產下的孽子,怀明侯本人应该叫自己怎样释怀? 虽然怀明侯一直也默默忍受住对风离的憎恨,可风离的生母却不是这样,因为风离太像太子,她很怕有一天会有局外人揭发她跟太子的丑行,所以恨不得风离死。 当母亲白葱般的十指紧紧覆在幼时的他脆弱的颈项,还有怀明侯那种欲要他死去的眸光,他知道,他是永远也得不到他们的爱,他做过很多很多的事情想让他们接受他,但换来的,只是母亲的打骂还有怀明侯的漠不关心。 从始,他收起所有自己所付出的爱,并恨着他们每一个人。 恨那个当初不拿掉他的母亲,恨那个不将他杀死的怀明侯,也恨那个失行的太子,以及袖手旁观的懋帝。倘若他们当中有人狠心一点,他便不用活着受罪。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错不在他,可他们却要将所有痛苦转移到他身上。 张飞燕无奈地笑了起来,「为什么你们会这么相似?连答案也一模一样,本来,我不想卖人情给当皇帝的那位,可是他跟我说,你是那个人的儿子,于是我便想知道你跟那个人有多么相似。其实,如果你们都跟我一般生于市井江湖,或者——」 「不,结果还是一样。」风离摇头断然道:「所谓的江湖其实跟帝都没有分别,或者应该说什么地方都一样吧,我跟那个人的关係,从本源开始已经是错误。」 「是吗?但无论如何,青春也不是一个放肆的藉口,当你去到我这个年纪,就会发觉青春是最伤人的利剑。你不怕遗憾、后悔,不代表别人不怕被伤害。如果知道会伤害他,不如,现在就不让一切发生吧。」 「张飞燕,我跟你不同。」 张飞燕失笑道:「周朝歌跟你也是不同的。」 没将她的话听入耳,风离续道:「你有机会抓住你属于你的东西,可是你不争取,但我,哪怕是只有微乎其微的机会,哪怕是只能拥有这一刻,我也不会放弃。」 这,就是他们不同的地方。 「风离,如果你再大一点,你就会知道有些时候即使你可以拥有,可以捉紧,可以争取,你也不会伸手去碰。」 张飞燕为他们閤上门,最后遗留下来的,是浅浅的叹息。 她眼角的细纹,微灰的长发,正是岁月留下的足跡,或许在这桀驁不驯、武艺高强的女人背后,有着一个同样令怜惜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一如她逝去的年华,无从追溯。 年华就像是只开一季的樱花,短暂、美丽,还没有看清楚它的美丽,便已经凋谢。 可惜的是,花样年华,错过后不是遗憾一年,而是遗憾一生。 风离坐到床沿为周朝歌盖好被子,却被周朝歌抓住他的手背,不知道他跟张飞燕的对话,周朝歌究竟听到多少。 他难得露出温和的笑容,柔声道:「你还病着,应该再睡一会。」那笑容,温柔得教周朝歌恍惚起来,风离再压低声音道:「在想起什么?」 「风箏……」朝歌低喃,无力的手抓得更紧。 眼前,是他五岁时的天空。 宏伟的宫闕将他与本来的世界隔绝,蓝天上有一隻翱翔天际的风箏,忽然在他面前,断了线…… 责任是永恆的枷锁。 自由是永恆的奢望。 看到他眼里浓烈的渴望,风离轻声道:「改天我们一起去放风箏吧,就只有我们,好不好?」 听见风离的承诺,周朝歌点一下头,还是不愿休息,哑着嗓子道:「风离,你还没有告诉我那曲的名称。」 风离苦笑,原来周朝歌醒来就是为了讨债,他摸着周朝歌的脸,凝视着他的眼,缓声道:「叫我离儿,我就告诉你。」 「离儿。」 风离不满足,耍赖道:「再叫。」 「离儿、离儿、离儿……」周朝歌一直叫着,似乎想叫到地老天荒。 风离俯身吻住他的唇,然后轻笑道:「那曲,叫《离歌》。」 「离歌,离别之歌,歌唱别离……」朝歌含糊地低喃着,似是进入一个迷离的梦境,「可是,那曲总是淡淡的,没有让人感到丝毫离别的凄苦,为什么要叫《离歌》?」 「我想,你一辈子也不会明白我的意思,亦不会明白《离歌》的含意。」风离闭上眼睛,「其实你不懂,也是好事。」 懂了,反而会伤怀,还不如不懂。 风离一直也以为周朝歌不理解他,也认定周朝歌永远不会明白他。 他总是那么自私,习惯以一半的付出,换取全部的收穫。后来他才知道,真正不明白彼此的人,原来是他自己。 七、孤雁飞 「帝都三辉」,这称号是他们三人青春的印记。 最初的最初,只是由一个无名的说书先生所称,渐渐地,这称号传遍帝京街头巷尾,最后成为他们的代名词。 风离,周朝歌,高雨霽,帝都三辉,三个花样男子,潘安貌,子健才,帝京里不可多得的点缀,曾流连于青楼,一掷千金,只为听帝京名妓杨素素清唱一曲;曾醉倒于渡口,船不敢靠岸,人不敢扰其清梦;曾抢于六扇门行动前捣破各山水恶寨…… 有点荒唐的生活,一段意气风发的日子,十多年后再听宫人说起往事的某一椿,他觉得那是属于别人的故事。 很久以后的一个黄昏,周朝歌的女儿周怀霜在夕照中抬首问他:「爹爹,那个风流浪荡的周朝歌真的是你吗?」 那的确是他没错。跟那个曾为先帝书僮,忘性大的冷淡少年是同一个人;跟那个为新帝承恩平内乱,重整三宫的周总管是同一个人。然而他却跟女儿有相同的疑问,甚至由疑问变成对自己的质疑。不禁在心里问自己一句:那个周朝歌,真的是他吗? 当年刚满十九,与风离、高雨霽畅谈天下的时候,为什么他会有一份勇气跟他们去胡闹?那时候的他觉得什么帝京,什么皇上,什么三宫,束缚着他的枷锁,身后的一切,已经不在重要。 他是忘情的,忘情去做他从未做过的事。 不等他回答,女儿又说:「我喜欢那个爹爹。」天真澜漫的笑靨不带任何机心,如果可以,他想永远守住女儿这样的一个笑容。 「为什么?」他蹲下身子,刻意露出气恼的样子,可是女儿压根儿不怕他,反而咯咯大笑起来。 「因为那时候的爹爹一定比现在快乐。」年纪轻轻,一个十岁也没有的丫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已经看清他的心事,很多时候,他寧愿她笨一点。 他问:「我看起来很不快乐吗?」 女儿笨拙地伸出小手轻抚着他微微拧紧的眉心,「爹爹总是皱着眉的,快乐的人又怎会皱眉?」 他苦笑,别人并不知道,「帝都三辉」走的路,由一开始便不相同。 他们,不过是在途中有过短暂的相会,然后总得擦身而过,再回头,已经找不到他们并肩走过的足跡。 「小歌,答应我,将来老老垂矣的时候,你也不能忘记我,就算是失忆,你也要记得我的模样和名字,即使死后落到黄泉,饮过忘川河的忘情水,你也要为我而心痛。」 风离舔舐着周朝歌的唇瓣,舌尖一步步乘隙探寻着对方躲藏在齿后的舌头,彼此混杂着汗水的青丝纠缠在一起,帷幔中,是他俩交叠在一起的暗影。 周朝歌不再挣扎,咬着下唇尽量要自己放松,忍受着身后被庞然巨物入侵所带来的不适。 「离儿,你真的不回头?」 本以为永生不埋藏在心底里的问题,在情迷意乱的时候竟是如此轻易地说出来。 「那个人,有回头吗?」 风离不敢答他,只好转移视线。 他按住他的双肩,像是一头永不饜足的野兽,在他脖子咬出一个接一个的齿印。 周朝歌顾不得会弄伤自己的后庭,用力将风离推开,连带他的阳物也被逼抽出来,发上传来一阵拉扯的痛楚,几綹缠在一起的发丝倏地拉断。 还没有到达高潮,风离硬生生将自己的慾望控制住,自己套弄起来,没有再跟他纠缠,如他所愿放过他,「那时你不该出现在我眼前,不该问我那曲的名称。」 同样的话,风离也不知跟他跟自己说过多少遍,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再说一次。 周朝歌背着他将衣服穿好,淡淡道:「所以,现在就由我先离开吧。」他弯下身,很快就穿好袜子。 风离冷眼看着他的背影,一声不响的半躺在床上看着他,没有挽留,直到他连鞋子都要穿好,要走出房间时,风离才再开口:「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小歌,何必急着要自己清醒?天还没亮。」 小歌。 离儿。 因为大家都不曾享受过温柔,所以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互相安慰,一遍一遍的叫着这两个名字,将他们渴望得到的温柔,全都发洩在他们的慾望上。 像是染上毒癮般,明知不可为,偏偏愈陷愈深,他们都在享受那种禁忌的关係,以及当中那种堕落的快感。 他们的关係,就是源于一种同病相怜的疼惜,建立于痛快淋漓的性慾,要开始很容易,要终结,也是转眼间的事情,若断还续的情丝,无法绊住朝歌的脚步,也不能稳稳掌握在风离手中。 「风离,不是任何人也像你一样什么都不怕的,我也会伤会痛,害怕被伤害。」 「小歌,你终于还是为自己作出抉择吧?」 风离笑问,想起那个他们首次相拥而睡的晚上。那时候,他一直恼他不会去把握自己的生命,可是当周朝歌为自己作抉择的时候,他却怀念昔日那个周朝歌。 其实,风离是自私的,自私地想佔领周朝歌生命的全部,却不允许别人佔据周朝歌的人生。 周朝歌回头,微弱的光芒照在他身上,为他的轮廓绘出优美的线条,这时风离才发觉周朝歌并非他想像中那么瘦弱,周朝歌的瘦弱只是他给别人的错觉,他本身与风离身高相近,也不比风离瘦多少,他只是比风离少一种强势。 现在,周朝歌结实的胸膛可成为一个女子的依靠,一双有力的臂弯能够为一个女子遮风挡雨,宽阔的双肩亦能背负起所谓的家庭和责任,周朝歌早已经不需要他,而他亦没有能力、没有资格要他为他多留一刻。 曾经,有一个瘦削的少年,有点傻劲,让人想疼想保护,可原来那个少年已经被光阴洗去,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这个淡然中藏着利刃的男人。 「离儿,你会为我高兴的吧?」也许,这是周朝歌最后一次叫他离儿。 「我只是觉得内心隐隐作痛。」 「风离,你可还记得瑜王?」 「皇十子?」 「当年他凯旋归来,不要高官厚禄,黄金白银,只求圣上让他回江南与他的爱人团聚。」周朝歌柔声道:「也许在很久以前,我就想遇上一个这样的人,为我拋弃他原来所背负的一切,与我执手同行,同赏春花秋月,但我知道,我没有那个人的运气可以遇上另一个瑜王。我遇见了你。」 他要的,不是稍纵即逝的花火,而是永恆不变的春花秋月。 只是他最爱的人无法给予。 「小歌……」 周朝歌笑得有些冰冷,令他觉得陌生,「风离,我绝对会将你忘记的,你太霸道了,在三宫总管一职完全支配我的人生前,这刻,我不想被你控制。」 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但是,他会努力的。 后来风离一直在想,如果自己拉下面子恳求朝歌留下来,周朝歌即使要离开,他的背影是不是不会那么决然? 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不止一次,有很多次,望着周朝歌的背影,他都能够开口叫他留下来,但是他一直咬紧牙关,目送周朝歌远去。因为他太高傲,作为太子承恩的儿子,即使身份永远不被承认,他还是有这种属于皇族的傲气。 挽留的说话,他一句也没有说出口,一句也没有。 因为,他已曾主动抓住周朝歌一次,当周朝歌再一次退出他的生命,他不想卑屈地开口请求。 与周朝歌分别的那年秋狩,他拦在太子身前,请求与太子比剑。高雨霽身躯一动,似乎想衝过来拉住他,但最终还是退开了当个旁观者。眾目睽睽之下,他百招以内挑开太子的宝剑,如愿以太子所学的剑法击败太子,太子看不出喜怒,懋帝目光深邃,无人知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风离带笑的目光移到周朝歌身上,却发觉那个高瘦的男子,目光根本没有落在他身上,霎时间,心里的喜悦被朝歌的冷然全数冲淡。 看着天上悠悠飞过的孤雁,他忽然觉得惆然若失。 心里一个空虚的部分刚被填满,可另一处却突然空掉。 因为自小得不到父母的爱护,所以他长大后才想追求太子的认同。那天夜宴中,太子赐予他「七星龙渊剑」,他不清楚那个他一直想追上的父亲是装模作样,还是真的在认同他。 一直在拚命追寻的东西,那时候他醒觉其实这是并不是那么重要…… 八、浮沉间 翌年春天,左丞相袁淮月有意为两位千金觅得如意郎君,周朝歌顺应父亲的意思到袁府赴约,不意,在府中碰见风离。 风离大方走过来和他打招呼:「周兄,好久不见。」 「听说风兄得皇上赏识刚晋升为监察御史,恭喜。」 生份的称呼,连他俩也觉得陌生。 左丞相的次女袁紫晴「噗嗤」一声失笑道:「怎么啦?你们以前不是与长渊侯合称『帝都三辉』的吗?应该很熟悉大家的吧,为什么反而好像初相识的样子?」 她姐姐袁紫柔忽然淡淡道:「紫晴,不得无礼。」 袁紫晴吐吐舌头,不再胡言乱语。 周朝歌不敢与风离走得太近,便与袁紫柔站在人工湖畔拱桥的桥端,而风离,亦没有主动往他们靠来,与袁紫晴站于桥的另一端。 生性活泼的袁紫晴双颊泛红不断在风离耳边低语,风离偶尔搭上一两句,令她喜不自胜。 绿油油的垂柳随风飘动,让风离的脸庞蒙上一习阴影,连带他的笑容也是忽隐忽现的。 他有意无意将目光投到周朝歌身上,任周朝歌如何逃避也逃不开,那双清亮如昔的清水眼蕴含着纠缠不清的情丝,太清楚,太曖昧,某种曾经在夜里放声呻吟的慾望灼烫着周朝歌身体的每一处。 与风离相隔一段距离,周朝歌无法听到他跟袁紫晴究竟说了些什么,只听一阵落水的声音,澄澈的湖水溅到袁紫晴身上,风离已经跃然入水,留下圈圈涟漪,周朝歌一愣,半晌仍未见风离浮上来,心里惊惶万分,顾不得两位吓得花容失色的千金小姐,霍然跳入湖中。 湖水并非深不见底,只是湖底水草丛生。 唯恐风离被水草缠住而无法游出湖面,周朝歌忙潜入深底搜索对方的身影,可关心则乱,他并无留意左足已经被水草缠住了,心头一紧,立即将湖水吸入口鼻里。 一条有力的手臂把紧他的腰枝,熟悉的薄唇贴住他的嘴,彼此的距离再容纳不下其实东西,那双属于风离的清水眼在湖水里彷彿闪闪发光的宝石,清妍而美丽。待他神智稍復,左足已经摆脱水草的缠绕,可对方仍没有打算松开他的嘴唇。 周朝歌不知道他们可以待在这里多久,不过他在想,其实死在这座湖底里也没有什么不好。 毫不犹豫地,他伸出双臂抱紧了风离的颈项。 风离身躯一震,瞪得老大的清水眼浮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紧贴的嘴唇猛然分离,他用尽力气带着朝周歌游上水面,或者是因为睫毛都沾上水珠,使甫浮上头来的两人觉得正午的阳光更为刺眼。 风离对着袁紫晴扬起手里的玉鐲子,高声道:「抱歉!水温太舒适,教我都要在水里睡着哩。袁二小姐,风某说一不二,你的玉鐲子我找回来了!」 袁紫晴先是一呆,接着「哗」一声哭出来,袁紫柔显然比妹妹冷静得多,边安慰妹子,边指挥家丁将两人捞上来。 原来在刚才的对谈中,袁紫晴手中的玉鐲子突然松了掉入湖去,风离便说要帮她找回来,可是一会儿后也不见其踪影,然后周朝歌落水后再没有冒出水面,她早已是慌得不成话,什么反应也不会做,现在见两人无事,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 风离一把抱着周朝歌,以只有两人听到的声音说:「小歌,你明明是落水救我,怎么反而被我所救?」 周朝歌一张俊脸因受窘而涨红起来,恨不得将风离的毒舌剪下来,闷闷不乐地说:「今天我五行忌水,行吗?」 风离将他抱得更紧,「刚才,我想什么也不做,就这样跟你死在湖底。」 别人以为他们劫后馀生才忍不住抱在一块,谁也不知道这个拥抱背后究竟有多少复杂的情感。 「那,为什么最后你还是将我带上来?」 「因为小歌你抱了我。」风离松开他,眼角的水珠令周朝歌分不清究竟是湖水还是泪水,「我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能让你死在这儿。」 周朝歌轻笑:「风离,那时候,我其实是有勇气跟你死在湖底的,但你最终还是放弃。」 不过是刚刚发生的事情,但是由周朝歌口中道出,却好像相隔很久很久,令风离整个人也恍惚起来。不变的是,他刚刚错过一次与周朝歌永不分离的机会。 「小歌,你听我说……」 心里有着千言万语,内心百感交集,他该怎样,才能将最真实的感觉说清楚? 「风离,别再叫我小歌,别再用你温柔的嗓音叫我小歌。我不需要这种随时熄灭的温柔。!」 周朝歌伸手拭去脸上的水珠,但他却觉得好像永远都拭不尽似的,这时他才惊觉,原来这不是湖水,而是他的眼泪。 因为,它是温热的。 风离再没有见过周朝歌。他们之间的牵绊终究是中断了吗? 袁相对他非常满意,正确一点来说,是对他的家世和仕途感到满意。他和袁紫晴的婚事就这样定下来。周朝歌和袁紫柔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过他母亲的死来得非常突然,他的婚事只得延后。 那一年冬天,风离为其母守孝,周朝歌则迎娶袁相的长女为妻,而早在两个月前,长渊侯高雨霽亦已经成家立室,娶的,是帝京第一美女楚无双。 怀明侯府派人送上一双古剑给周朝歌这对新婚夫妇,剑名「比翼」,一雄一雌,雌剑剑身上刻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雄剑则刻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关于这对剑,其实是有个故事。传说数百年前江湖白道武林有一少年侠客无意中救下一个黑道魔头的女儿,两人朝夕相对,互生情愫,但他们却为正邪两道所不容。 终于那女的不想拖累爱人,所以当着爱人面前自尽,然而那男的对她用情之深,早超过自己的生命,便恳求当时的名铸剑师以他们的血肉铸剑,让他们能永远一块,无分你我,铸出来的一双剑就取名「比翼」,有比翼双飞之意。 当风离守完孝,与袁相次女成婚的时候,周朝歌与妻子千挑万选,重金买下一棵连理树送给风离和袁紫晴,希望他们父妻恩爱,共谐连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树。 上穷碧落,与谁比翼齐飞?下尽黄泉,与谁共结连理? 周朝歌仍记得在新婚晚上,那深寒夜里,自己用金杖掀开新娘子的红巾,那张轻轻低垂的俏脸笑意盈盈,明眸皓齿,白玉无瑕,确是一张倾城娇顏。但他一点也不为心动,只是想着风离。 袁紫柔温婉一笑,「夫君,我知道,你爱的人,是风离。」 眼前这女子目光虽柔,却仿似洞悉一切。 就在他们目光交触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种目光,似冰亦似火,以冰冷作保护,但当中却流露出火一般的热情和渴望。 她曾见过,亦曾经拥有过。 周朝歌抿着唇,不说话,袁紫柔仍没有卸下她的笑容,问他:「为什么你不主动一点,自私地要拥有他的全部?」 他身躯一震,面前的袁紫柔没有露出他预期中的憎恶或嫌隙,霎时间,他明白了,在她身后,一直有着另一份不能公诸于世的爱情。 她还是在笑,这种笑,美丽,恍惚,在迷醉,在回忆。 重重深闺中,她曾爱过一人,他不过是她府中的一个下人,目不识丁,相貌更比不上眼前的周朝歌,可年轻的时候,他们真的彼此爱上对方,那时候他们所拥有的,就是这种眼神,冰冷而热情,不愿深陷,又不甘放弃。 终于,他和她积极争取,主动去爱,最后他死了,被父亲活活杖死于她面前。 父亲要他立誓永远不出现在她眼前,可是他没有屈从,而她亦没有开口说不爱他,要父亲放过他,默默地,看着他死在她眼前。 妹子袁紫晴事后问她有没有后悔将他害死,她答没有,因为他们都勇敢得不怕死亡,他们知道只要其中一方开口求饶,这份爱情就变得支离破碎,所以他们懂得忍耐,忍受身痛和心痛,将爱情倔强地延续到最后。 情深缘浅,不怕死亡,不怕分离,不求地久天长,只求一段真情。 这,就是他们爱人的方式。 他赢得她的心,她亦然,自他死后,是生是死对她来说已经没所谓,因为除了他,世上再没有一个人能够得到她的心。 「不,这样,我才是真的自私。」 花烛下,新郎的脸色淡白如雪。 周朝歌的冰冷,一直源于他的自私。他一直在等,等风离朝他迈步,他不要片刻的温柔爱恋,他要的,是天长地久。 遇上风离以前,他一直不曾有过这种强烈的渴望。 如果得不到,他寧愿放弃。 他想,他是永远都不会先行踏出那一步,因为最先迈出脚步的人,会是陷得最深。 九、歌别离 天佑十一年,周朝歌成婚后的翌年,懋帝病重,朝事由太子承恩处理,之后数年,怀明侯世子风离在眾臣面前锋芒毕露,一跃成为太子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到天佑十五年秋天,懋帝的病已是无力回天。 春夏的脚步悄然远去,鲜绿尽褪,百花憔悴,残叶遍地,不知在为谁而愁,为谁而悲,黄昏夕阳似血,景色美得令人觉得惆悵,似在为生命的结束而轻叹。 靠在软椅上的懋帝瞇起眼,周朝歌与太子承恩默不作声站在他身后,等待他发话。 懋帝深长的目光落在远处被彩霞环抱着的峦峰上,似是在怀缅他遥远的过去。 眼前此景,似曾相识,当年懋帝还是太子的时候,亦曾与垂死的先帝共看这秀丽山河,当年他不明白先帝的唏嘘,可现在今非昔比,他终于明白当年父亲是在感慨什么。 他在御案上劳碌半生,一心为懋国,为人民,粉碎多少的幸福,践踏多少人血肉位登九五。独坐九层阶上的龙椅,冷眼下瞰,只见万臣俯首,金鑾殿外轻风悠悠,白云飘飘,他手拥大片山河,为何从未感受过这如画江山? 太极、大明、兴庆三宫,三百年来经歷他们懋国数位皇帝不停加工扩建,画栋雕樑,无一不花心思,可将一座座牢狱修饰得再美轮美奐,也怎能比得上蓝天下的锦绣山河? 一生都被身份所困,岁岁青春都在帝京中无声消逝……一切得失,所有悲喜,都在生命步上终结的时候随日轮而沉寂。 懋帝终于明白,先帝的唏嘘,就是来自于他被扼杀的青春,以及,他的不甘。 「皇儿,你还记得你的十皇弟吗?」懋帝甫开口就提起死去多年的十子瑜王。 太子垂首应道:「十弟功高,儿臣不敢忘。」 懋帝回头,苍老的面上有着说不出的疲惫,沉声道:「皇儿,你当年所杀的,是朕最后一丝慈爱。」 他从来不用为太子操心什么,因为他有信心,这儿子会是一个比他出色的皇帝,可是,这儿子跟当年的他犯下相同的错误,太子是不该将自己一直所珍爱的七星龙渊剑赐予风离,就像当年懋帝不该拟旨策封他的十子为贤王。 气氛突然一滞,颼颼西风吹得每人骨节生痛,周朝歌垂在两侧的手不由抖动起来。 他的目光越过懋帝落在他身前的人工湖上,这湖比左丞相府的大很多,被秋风吹皱的湖面上,他彷彿看到一张张满是风霜的脸庞,带着悲哀的目光看着他。 太子脸色不变,只问:「父王,你是在向儿臣报復吗?」 懋帝无力地朝太子招招手,太子走到他身边蹲下来,让懋帝可以侧首看清楚他。 「报復吗?或许。可是朕不容许有人威胁到你。」懋帝字字有力地道:「风离太有野心,懋室王孙,都不及一个他,他不是你我可以驾驭的蛟龙,龙椅是带刺的,朕现在就为你除去最尖锐的一根刺。」 太子咬着牙,他知道懋帝所说的每一句都是事实,忽然,他双膝齐跪,向懋帝叩首三下,「父皇,袁相的次女上月为风离產下一名男婴,可否留下男婴一命?」 年轻时抵受不住犯禁的诱惑,令怀明侯夫人怀有他的骨肉,然而作为一个父亲,他不忍打掉他,却又不允许那个儿子叫他一声爹,更从未抱过他,疼过他,教导过他…… 现在,他只能乞求这个垂死的皇帝留下他儿子的骨肉,他的亲孙。 「太子,你让朕失望了,当年你对付兄弟的无情到哪儿去了?」 「皇父!」 懋帝彷彿想拒绝,可是看到太子哀求的神情,心中没来由的一下钝痛,无力挥着手道:「你让朕失望,也让朕安慰……准奏。」 懋帝安给怀明侯一家什么罪,周朝歌也不是记得很清楚,只留意那道无情的圣旨上写得清清楚楚:「怀明侯一族,十五岁以上不论男女一律处斩,十五岁或以下男丁全数流刑西北,十五岁或以下女眷官卖为奴。」 圣旨颁佈前一夜,他收到一封信笺,里头只写有一句:「清风送别离人泪。」 清风送别离人泪……他知道,是风离。 周朝歌踌躇半天,最终还是翻过宫墙到怀明侯府。 懋帝怕有人向风氏一族通风报信,暗地里派出一些暗卫守在怀明侯府附近,周朝歌得花一些功夫才能避过这些暗卫偷偷潜入。见到风离的时候,对方压根儿没有一丝恐惧,还有心情挑灯夜读。 风离抬首,刚好与他四目交投,道:「我还以为你不来。」 周朝歌就这样站在门外,「你知道吗?你快要死了,怀明侯一族也是。」 风离放下书本,点点头,微笑:「我知道。」 「当初懋帝留你一命,其实是想利用你试探太子。」 「我知道。」 「当年你拦在太子身前要求比剑的时候,他不搭理你,其实是在保护你。」 「我知道。」 周朝歌终于有些气愤,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既然你什么都知道,这一切究竟是何苦来由?为什么你还要恨?为什么你非要逼死自己不可?」 风离但笑不语。 那一年,同样是夜,周朝歌无限温柔地对他说:「也许在很久以前,我就想遇上一个这样的人,为我拋弃他原来所背负的一切,与我执手同行,同赏春花秋月,但我知道,我没有那个人的运气可以遇上另一个瑜王。我遇见了你。」 「也许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周朝歌为他停留,问他那曲的名字。 命中注定周朝歌所遇上的不是另一个瑜王,而是他。 是命数。所以他们都无法逆转。 「我有个儿子,你知道吗?」 「嗯。」 「他的眉心有个似焰的印记,而且是个精緻的小娃娃。」风离遗憾地说:「可惜,你不会有机会见到他,我也不会让他流放到西北。」 周朝歌听得明白,张口结舌地说:「风离,你——」他竟然找一个无辜的婴儿与他的儿子掉包? 风离虽知理亏,但仍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一个父亲啊!我也只是在用我的方法保护我的唯一的儿子。」他才不会笨得以为懋帝会让他的孩子顺利去到西北,既然懋帝要灭他以保太子帝路无阻,他怎会留下一个祸根? 周朝歌当下心头一软,他未当过父亲,不明白当父亲的感受。 「孩、孩子,是叫风歌吧?」 风离唇畔露出笑意,一双清水眼更显得柔和晶莹,「对,他叫风歌,风离的风,周朝歌的歌。」他的笑容更灿烂一些,可是脸颊却已掛着两行清泪,「你不是说不准我再叫你小歌吗?所以我便叫孩子风歌,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叫一个人做小歌……」 这个人…… 周朝歌一直都知道风离自私霸道,任何事情都以自己为中心,可是当他知道这回风离的自私是因为他,心里却觉渗了蜜,一丝丝的甜意逐渐在心湖里氾滥。 风离的眼泪掉得愈来愈兇,细碎的呜咽如同爱伤的野兽在低鸣,「我不争了!应该属于我的,不该属于我的,我都不争了!只要小歌能够好好活着,我什么都不争了!」 「风离……」 周朝歌伸手想抱着他却被风离推开,风离指着半闭的房门,冷然道:「你肯来见我,我已经很开心,周兄弟,不送。」 这回,周朝歌还是走得决然,不回头,不犹豫,快步的走出去。笔直的腰背仿似百年老柏,千万风霜亦不曾令他动摇半分,他閤上门,背脊贴近门边滑坐到地上,仔细聆听着风离的低低的哭泣。 望着星罗棋佈的天空,再亮丽的星辰原来也不过是如此渺小。 不久,他再听不见风离的低泣,取而代之,是那曲《离歌》,这令他想起他们初遇的情景,什么生离死别对他已经没所谓,也不觉得特别的伤怀,因为很早以前,其实他和他都已经知道结局。 一直以来只要提起风离的簫,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他的琴。风离爱簫,可周朝歌其实不怎么爱琴,他会奏琴,纯粹只为与风离合奏那曲《离歌》。这曲一直没有结尾,反反復復都是相似的旋律和调子。 周朝歌藉着门隙偷看风离烛光下的身影,啟唇轻吐:「你总是说我什么都不懂,其实我知道的,离歌,是指我们,风离的『离』,周朝歌的『歌』,其实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跟我说?」 房内的风离自是知道周朝歌没有离开,他望着那扇门,在心里低叹,小歌,我没有告诉你吧,离歌,是指我们,风离,周朝歌…… 他怕,当他说出口,周朝歌会说他自私,现在既然要离开,倒不如什么都不说。 当初是他对周朝歌说不会回头,所以只有他没资格朝歌要求周朝歌为他留下来。 在遇见朝歌之前,这曲根本没有名字,可是因为他们的相遇,这曲,终于得名。 那一扇门其实不厚,可是他们都不曾尝试打开,就如同他们从未真正敞开的心房。 他们是彼此贴近,却犹隔万水千山,他们都不曾开口告诉对方自己究竟是要什么,任由对方猜想,然后犯错、别离。 张飞燕曾对风离说,如果他再大一点,就会知道有些时候即使可以拥有,可以捉紧,可以争取,他也不会伸手去碰。 那时她没有说出原因,可看过周朝歌多次决然离开的背影,他驀然明白,原因,就是因为怕被拒绝,亦怕得到手里的周朝歌,并非他想要的周朝歌。 这不过是一种懦弱,但是人总是能为它找最好的藉口,然后将一切都推给无辜的青春,让时间将所有思念洗涤而去。 当模糊的记忆还残留着浅浅的感觉,便可以告诉自己,青春无畏,得不到,反而成为最好的。 离,歌,是他们的名字,可本来并不是他们的结局,可是因为沉默,所以他们错过快要停在手心里的幸福。 曾经错过,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找不回来了…… 离,成了他们的遗憾,歌,成了一曲的绝唱。 十、长相思 在怀明侯一族遭处决后,懋帝长逝,周朝歌的父亲请旨陪葬,周朝歌理所当然接下新带圣諭继任为三宫总管。新帝承恩沿用先帝年号「天佑」,晋封死去多年的十弟瑜王为「贤王」,同时大赦天下。 也许,承恩皇帝是出于对先帝与瑜王的内疚,又或许,他不过是纯粹达成先帝的心愿,但作为瑜王的兄长,他并不似先帝一般明白瑜王,而他,亦不是全然明白先帝。 承恩皇帝并不明白,瑜王所要的,根本不是一个尊贵的名号,先帝想给瑜王的,也不是这些。 瑜王的心愿很简单,他只想回到江南与他掛念的人团聚,可因为先帝对他的一丝温柔,将这一切都给拆散。如今这个在帝京沉寂多年的人再次被人忆起,不知道瑜王心中掛念的那个人知道后会是什么感受? 权力,是世间最厉害的武器,它令得到它的人变得麻木,令想得到它的人满手血腥,令无辜的人朝夕间失去所有! 人们都说六宫是女子青春的坟墓,只是帝都何尝不是男人年华的墓穴?玉环飞燕皆尘土,秦皇武帝亦成灰。 年华似水,这是一种无法对人说清楚,只有自己才能感受的滋味。 承恩皇帝即位的时候,周朝歌尚未到而立之年,可执镜一照,已见到乌黑的发丝上生出一根白发,突兀刺眼。 看着镜中的自己,让周朝歌觉得自己与昔年「帝都三辉」中的周朝歌并非同一人。帝都三辉的故事,是别人的故事,人们茶馀饭后如何谈论,他都觉与他这个三宫总管无关。 当瑜王的足跡逐渐消失,当风离的脚步慢慢走远,他们的名字或许会成为史书的一笔,然后被眾人遗忘在身后,只有独自的相思,绵延无止境。 周朝歌一直以为自己在迁就着风离,为风离付出很多很多,可是现在回头一想,其实他什么都没有付出过,风离也是。 由一开始,风离就停在原地,从他们初遇到他们再遇,风离也在等他们重逢的一刻,等自己将他认出,然后问那曲的名字。 周朝歌想,风离应该是爱他的,而他,亦爱风离。 只是,他没有袁紫柔说得那么篤定,说起爱,说起情,能够如此快绝。 他一直用他的冷淡保护着自己,风离则因为他的高傲而不曾向周朝歌低头,他们都有资格怪对方,亦没有资格怪对方,因为他们连第一步都没有踏出。 往事如烟,失去,就是这样容易。幸福,其实是需要勇气的。 清风送别离人泪……那封信笺所留下的几个字,是除了记忆外,风离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轻轻地,他在旁边再添上一句:花开花落,只记当时年少。 他没有告诉风离,他的琴只为他而弹奏,他是簫,他则是与簫和奏的琴。 侍奉承恩皇帝大约有十馀年,其间平内乱、除政敌,发鬓已是盖上一层薄霜。 一天,占星官上奏出现「荧惑守心」的天象,承恩皇帝看到这奏折,脸色丕变,与周朝歌交换一个眼神。 荧惑守心,实为凶兆,不利于懋,不利于帝,若非懋帝承恩驾崩,便是祸驾皇室,大人易政,主去其宫,若果不移祸大臣唯恐国家将陷于危难。 周朝歌双眼波澜不兴,跪在承恩皇帝身前说:「恳请皇上赐臣一死以移嫁凶祸。」最后四个字,他说得特别慢,字字清晰,淡淡的语气透着一种不能动摇的决心! 承恩皇帝低首凝视着眼前这个侍奉他多年的部下,然后,浅叹一声,「朝歌,你是在找一个解脱的机会吧?就像你父亲请旨陪葬一样。」 「请皇上恩准。」周朝歌没有承认亦没有否认,朝承恩皇帝叩首。 「左右二相乃是百官之首,理应由他们移嫁凶祸。」 「左右二相是外官之首,三宫总管则是内官之首,二相失其一,朝中必有祸乱,三宫总管只管皇室内务不涉天下政事。」周朝歌顿了顿才说:「是一枚为保帅而随时可弃的车。」 承恩皇帝厉声喝道:「大胆!」 周朝歌跪着不说话,静候皇帝颁旨。 承恩皇帝调整着不稳的气息,怔怔看着他淡然的神情,问道:「你,可有心愿?」 这回问题,他问过两次,上一次提出同一个问题的时候,就是面对周朝歌的父亲周永夜。他无法忘记,先任三宫总管接旨时是一副怎样的神情,那种如释重负的笑容,略带恍惚,像是个被囚于深渊里的人突然得救。 轻快的笑意悄然绽放到周朝歌的面上,这样的笑,与当年的周永夜非常相似,教承恩皇帝不由一怔。 周朝歌侍奉他多年,这样的笑容,他还是首次看见。 恐怕,也是最后一次。 只听周朝歌说道:「内子早亡,臣唯一放不下的,就只有我的独女怀霜。」他抬起头来,说出的话字字情切,「皇上,她喜欢酿酒,一心只想当个小小的酒孃,求陛下成全,永远不要让她跟我一样被冠上『三宫总管』的头衔。」 如果他们周家的儿女,一出生就是为懋朝付出他们大好年华,那么因为他,他的女儿将不用再受同样的苦痛。 ——答案不同,但本意一样。 承恩皇帝无声地叹息着。 不论是周朝歌抑或是周永夜,他们都是想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儿女的自由。看着眼前的周朝歌,他忽然想起先帝和自己都曾用自己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儿子,可到最后,他们什么都无法保护。 当年周永夜是这样对他说的:「臣恳请陛下让朝歌选择,让他选择离开,或是选择留下。」作为一个三宫总管,一个父亲,他只能为自己的儿子做这些。 那时候,承恩皇帝表面答允,但在暗地里食言。他没有告诉周朝歌他能够选择,将本有机会离开帝京的周朝歌永远锁在三宫里。 除了周朝歌外,承恩皇帝实在找不到另一个能够担任三宫总管一职的人。他是皇帝,必须事事为他的江山和皇位打算,有些事情,他必须放在次等的位置。 「准奏。」承恩皇帝有些心虚,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次食言。 「陛下,臣还有一个请求。」周朝歌眼中闪烁着嚮往之色,「请陛下将臣的尸骨送去剑谷,就与风离一块。」他知道,当年承恩皇帝没有按照懋朝惯例将风离的尸骨扔去乱葬岗,而是火化后送到剑谷安葬。 他们约好来生在剑谷再见的。 那么久远的誓言,不知风离可还记得? 承恩皇帝心灵最脆弱的地方猛然被触动,他就这么哭了出来,所有的爱恨不必道出口,他也全然明白。 无声地,他任由两行热泪沾湿他的脸庞。 他一直以为除了他,便不再有人惦记着风离,只是在他看不见的暗角,也有一个人无时无刻在思念着他死去的儿子。 原来,他的孩子,一直都不曾孤独过。 一尘不染的白綾跃上樑上。 伸出手,将白綾打上一个死结,不留恋地再望一眼这座帝京,周朝歌毫不犹豫将头套进白綾中,同时踢翻脚下的木椅。 「帝京里,没有春天。」 先帝悲哀的说话,一直徘徊在他耳边。 花了这么多代价,站在原地错过这么多幸福后,周朝歌终于明白,他的春天,一直都遗留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剑谷,所以,他得加快脚步追上风离。 仍记得去那儿的路崎嶇而遥远,与风离共乘一骑,依靠在风离胸前,后背感受着对方一下一下规律的心跳声,风声过耳,呼啸而过,只有那眉、那眼永远停留在心间。 即使路途多么遥远,他知道,他们也能一起回去。 那些年,即使再晚回去,张飞燕也会为他们点上烛光,让他们不会迷失家的方向,高雨霽是最先跑进去的那个,三句不够,就会跟张飞燕吵起来。 对周朝歌来说,张飞燕虽然是凶巴巴的,但她其实很疼他们,像他们的娘。高雨霽像兄长亦像弟弟,每回捱揍,他会毫不犹豫挡在他们身前,但更多的时候,他会像个怕孤单的孩子,向他和风离撒娇,生怕会被他们拋弃的似的。 浅淡的烛光彷彿照亮着一个美好的梦境,夜风吹送,心中却是暖意洋溢。 他跟风离相视一笑,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并肩回去他们的家。 终、燕归来 二月长天,东风悠悠,残寒追逐着严冬的步伐悄声远去,春日正暖,阳光照遍青山绿草,柳青桃红,绿水人家绕,江山如画,儘是嫵媚。 「爹爹!」幼童的叫声像是银铃般悦耳,「等逸棠一下!」 长相清秀可人的男孩笨拙地跨出双腿追着走在他身前的青衣男子,脚下的野花尽被他踏坏,浓烈的花香扬溢于空气中,腰半高的碧草沾满露水和湿泥,男孩一身洁净的蓝衣满是泥泞尘土。 「爹爹,抱!」 青衣男子猛然转身停下脚步,有些不耐烦地搔着头,「逸棠,爹不是教过你,不能随便要人抱吗?」怎么……怎么他高雨霽怎会有这种儿子?男子汉大丈夫竟然整天喊着要抱。 高逸棠被老爹这样一说,也停下来,吸吸鼻子彷彿就要哭出来,高雨霽拿他没辙,蹲下身子朝他展开双臂,他嘻声笑着拔腿跑去抱住自家老爹的颈项,在高雨霽脸颊上亲了又亲。 「我最喜欢就是爹爹了!」说着又咯咯笑了几声,也不知道自己一身污垢害得高雨霽的乾净的衣服也跟他一样是一团糟。 高雨霽哀悼着报销的新衣,低声咕嚕,「真是前世孽,今世报。」他上辈子是砍了他全家吗? 「爹爹,我们要去哪儿?」高逸棠天真的笑容灿烂得近乎刺眼。 高雨霽看着远方的青天浮云,眼中儘是怀念,「回家。」 高逸棠不解地问:「回家,爹爹,我们的家不就在帝京吗?那儿有娘,有奶奶,也有公公、婆婆,喔,还有大舅、二舅……」他伸着十指,努力将亲戚们列示出来。 高雨齐按住他忙碌的小手,哭笑不得地说:「不用再数啦,十隻指头连脚趾也不够你数。帝京自然是我们的家,但这儿,是我另一个家,我的家人五隻指头就能够数清,张老婆娘、风离叔叔、朝歌叔叔。」 高逸棠似懂非懂地点一下头,「朝歌叔叔逸棠记得,张婆娘和风离叔叔,不认识。」 「一会儿你就会见到他们。」高雨霽轻轻捏了一下儿子的鼻子。 澄明潺潺的流水里,有鱼儿愜意畅游。一隻小小的荷船顺流而下,在水面上浮动不定,似快要沉没,高雨霽的目光落在河水的源头那边,沉吟不语。 那些年,他与风离、周朝歌并称「帝都三辉」的时候总有爱俏的姐儿用荷叶摺成小船,在上头放置一支蜡烛,在夜里追逐着他们身处的画舫。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顏辞镜花辞树。 转眼,繁华落尽,锦绣成灰,翩翩少年、芳华少女,年华犹如长江东逝水,荷船上象徵青春的烛火,倏然熄灭。 世上才没有永恆不变的事情,除非永恆停留在这一剎那。 水縈紆,至今遗恨迷烟树……一坯黄土,两块墓碑,三个遗憾,由一种名为「无私」的自私所筑成。 所有发生事情他其实是心里有数的,他不过一直在偽装,偽装着天真开朗,偽装着没心没肺,偽装着对所有事情懵然不知,因为他怕只要自己一介入,他就会无法抽身。 继任长渊侯后,他更是不敢插手,怕因自己一人的衝动,连累全守家大小,所以在风离最意气风发的时候,他没有告诉他背后将会涌现的危机,在风离的最需要帮忙的时候,他甚至掩耳閤眼,不愿朝他伸出援手。 父亲是说得对的,做人,应该要知命,要明白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上,他们家不过是一个世袭的侯爵,不求像先祖一样建立什么丰功伟业,只求一家平安。 帝都三辉,这么相近,那么遥远,他们早已是在心里将自己逐走。 或者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道不能逾越的界线,无关爱,无关恨,更无关对与错,这一切,不过因为逃不开「懦弱」二字。 假如青春不是放肆的藉口,那么成长更非懦弱的理由,他们只是跨不过去,无法掏心挖肺面对他们的情谊——爱情,友情,随即入灭。 风离、周朝歌不能跨过,他也是。 「爹爹,不哭、不哭……」 微凉的小手朝乱拍着他的脸颊,指尖在他脸上抓出一道浅浅的伤痕,混杂着温热的泪水,所有的悔疚和伤悲都灼痛着他。 高雨霽摇摇头,倔强地说:「爹爹才不是在哭。」 高逸棠觉得有些委屈,小声地反驳他:「可是爹明明就是在哭……」 青山绿草,漫漫长路,都是长渊侯高雨霽少年时代的归途,如今他的身后,却永远少了两位好友,看那净蓝天空,白云苍狗,世事多变,一眼是沧海,一眼是桑田。 抱着儿子,走过熟悉的山路,白云间彷彿传来飘渺动听的琴簫和曲,如月芒为大地罩住一层轻纱般朦胧,似是在迎接他归来。 属于故人的乐声引领着高雨霽,但没有因他的前进而显得更清晰,反而更显轻淡模糊,眼前彷彿是条永远走不远的路,一直前行也走不到尽头,色彩斑斕的蝶儿在他眼前悠然飞过,稍稍停歇在一个于河边休憩的清灵钟秀少年发上,又再次飞去。 一袭水蓝色长袍的少年席地而坐,也不顾泥草会弄脏他的衣服,雪白的发丝是一匹滑手的名贵丝绸,随意披落在他身后,让沐浴在春日下的他显得光芒万丈。 风儿偷来的几片花瓣成为他发间苍白的点缀,令几欲被阳光穿透的他添上真实的感觉,簪在发际的两支银色梅雕的发簪,隐然透着紫色的魅光。 面如桃花,眉似柳叶,眉心烙有一个火焰似的印记,星眸半闭,低垂的眼帘似是停在花瓣上的蝴蝶,令人期待牠展翅飞舞的美态。 他身旁放着几片荷叶,手中已抱有一隻成形的荷船,随手一拋,便让荷船落在水中,逐流而去。 眼前种种,仿似荒漠中的海市蜃楼,不能受着半分惊扰,一个晃眼便会消失。 「山鬼哥哥……」年纪轻轻的高逸棠入世未深,下意识把对方当成是深山的精怪,高雨霽想掩住他的小嘴已是来不及。 少年漫不经心地轻瞥他们一眼,双眸波光闪闪,似月明亮,像剑锋利,一个眼神掠去所有温柔,对他们的惊扰,似是略带不悦,又似是毫不在乎。 「真是大白天见鬼,风歌,离那个怪人远一点!」 高逸棠一点即明,眨一下眼睛,恍然大悟地说:「喔,怪人是爹爹,那么爹爹就是怪叔叔。」 「逸棠,不要胡说八道。」 高雨霽抽动一下嘴角,有一种要将这小鬼塞回去妻子肚子里的衝动。 「这是你儿子吗?真聪明。」见高雨霽被气得满面通红,张飞燕感到非常满意,「把他留下来当我的弟子吧,这样子你就可以当三师兄哦!」 「休想!」 高逸棠好奇地瞧着张飞燕,问道:「爹爹,她就是你口中的张婆娘?」这回轮到张飞燕被气倒。 高雨霽乐不可支,「不错啊!」 那少年对他们置若罔闻,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埃欲要离开,突然瞥见比翼齐飞的一对燕子,伸手指着天空中,雀跃地喊道:「婆婆,那双燕儿回来了!」 他一贯平静的脸容突然绽放出绝美的笑靨,像是冰山上怒放的雪莲,剎那间衝破严寒深雪,呈现它温柔的风姿,曾经的疏离冷漠,疑似是错觉。 张飞燕看着那双燕儿,见着牠们脚爪上各绑有一条红线,不由唏嘘说道:「世事么?有时候真的是如此的奇妙。」 这孩子来这到剑谷时正好是春天,发现有一隻燕子停在风离的墓上,孤伶伶的,他便在燕子脚上绑着一条红线。第二年春天,燕子飞回来,还是独个儿的,直到后来周朝歌也在这儿落葬,之后每年春天,燕儿身边便多了一个伴侣。 牠们总是一块回来的,比翼双飞,不离不弃。 在看到燕儿那瞬间,所有的事情不需多言,高雨霽也好像全然明白。 那些年,周朝歌间时爱读《太平广记》,每每读到卫敬瑜妻的故事,总是忍不住再三翻看。他问及其故,周朝歌答他是为了最后两句诗:「故人恩义重,不忍更双飞。」 高雨霽朝那少年投以复杂的目光,「那是风离的孩子吗?」 张飞燕白了他一眼,反问:「难道会是我的?」 「不过……」少年白发,不正常吧?而且那般锐利的目光,也不是一个普通少年该拥有的,「他必然吃过很多苦头吧?」 「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这样子,不太搭理别人,也不太喜欢说话,对什么事情也表现得非常冷漠。」张飞燕眼里充满怜惜,「承恩的部下告诉我,他曾经落在西域妖教手中,承恩他可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回他。」 燕儿有灵性似的落在少年的手臂上,少年轻垂眼帘,将眼中犀利的光芒掩去,款款柔情,如墨点水,淡淡的化开来,说不出的柔和轻灵。 生当復来归,死当长相思。 死生与共,只求不要再错过,不要再分开,山无陵,江水为竭,天地老尽,始终,不渝。 他们终究还是记得回家的路,他们终究是一块儿回来…… 当年,他问风离《离歌》究竟有没有终结。风离则笑着答他,只要彼此相爱,《离歌》便没有终曲的一天。 风离和周朝歌簫奏琴和,那才是真正的《离歌》。 不是离别之歌,亦不是在歌唱别离,而是誓死等待与追随的执着。 「这样,终于不再痛苦吧?」高雨霽看着,眼眶也是一热,眼前渐渐模糊一片。 痛过,错过,所有的惆悵皆化作少年一把雪色的长发,褪去所有悲伤和黑暗,独留一抹纯净的白色在风中飘飞;一切的苦难儘化为如此美丽的笑靨,昔时往事,一笑而过。 那一抹笑,像春风,似流水,将曾经纠缠在心里的不安与内疚洗涤为平静,从前、现在、将来,所有的事情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清风送别离人泪,花开花落,只记当时年少。 「爹爹,你又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哦!」高逸棠像个小大人似的拍着老爹的肩膀。 「我都说我没有哭。」 天苍苍,野茫茫,微风过处带来一阵愜意的清凉,圈圈涟漪,彷彿在笑。 远方,山河似墨绘,青天碧草,美不胜收。 -全文终-